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和人民在长期实践探索中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我国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展开,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回望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中国之治”和“西方之乱”的鲜明对照,充分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巨大生命力和强大优越性。党和国家制度、国家治理体系的显着优势,就是我们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的基本依据。
制度是定国安邦的根本。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站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繁重前所未有,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必须运用制度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冲击。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和治理体系,才能让一个拥有9000万党员队伍的政党、一个有14亿人口的国家、一个有着5000年文明史的民族团结凝聚在一起,向着共同的奋斗目标努力。
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定制度自信,强化制度意识,自觉尊崇制度,做制度执行的表率。要自觉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思考和谋划,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都要认真对标对表支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确保不出偏差。要严格执行制度,把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重大工作安排落到实处,不做选择、不搞变通、不打折扣。按制度办事,按制度行使权力,不逾越制度、不违反制度。
制度执行越有力,制度优势就越能转化为治理效能。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扞卫制度,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同一切破坏制度的行为做坚决斗争,坚决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建设、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