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处分边提拔、开除仍在上班、获刑仍领工资……近年来,个别地方和部门在执行处分决定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打折扣”“打白条”等现象。有的处分宣布送达不及时、范围不合规,该宣布的没有公开宣布;有的待遇调整落实有偏差,职级工资档次该降的没降,甚至还违规晋升;有的年度考核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执行,违纪者考核照过、奖金照发、优秀照拿;还有的处分材料入卷不规范,该进档案的没进档案,导致执行情况不明等。纪律处分一旦“打白条”,其惩戒、警示作用就会“打水漂”,不仅严重损害纪律和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会导致“破窗效应”,助长个别党员干部破纪破法的侥幸心理,危害不容小觑。
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其本质是执纪不严,反映出个别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思想认识、职责定位、能力水平、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问题。从不少案例中可以看出,政治意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执纪必严观念淡薄等成为这类问题发生的重要原因。有的认为被处分人既然在政治上已受影响,工资、级别、奖金等关系个人切身经济利益的事情就可以轻轻放下、不管也罢;有的认为处分决定执行“不是原则性问题”,于是做减法、搞变通;有的囿于自己或小圈子的利益,为防止“拔出萝卜带出泥”而有意庇护,以求息事宁人。
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纪律审查的“最后一公里”,全面及时、不折不扣地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对于发挥纪律处分决定的惩戒、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重要意义。党纪处分条例、监察法分别对执行党纪处分决定和监察机关处理决定作出明确规定。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要求,把处分执行到位情况作为案件质量考核重要标准。一些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把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扎实开展自查自纠,狠抓整改落实,取得了良好的经验成效。比如,北京市建立执行台账制度,实行销账式管理,河北、广西、云南等地结合实际情况对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问题进行多种形式的集中检查,等等。
落实部署必要实干。此次部署检查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是对处分执行不到位问题的一次“靶向治疗”。各级党委(党组)及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将纪律处分决定执行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按时完成专项检查工作,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不到位、不规范问题,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整改;对于一些长期执行不到位的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销号管理;对规避执行、蓄意变通、整改不力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要视情节予以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盯牢纪律处分决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聚焦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探索构建纪律处分决定执行数据平台,不断提高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及信息化水平,持续提升纪律审查工作质量。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