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10月24日讯(记者 张玲)为保证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保障献血者和用血者的身体健康,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深圳市政府法制办拟于2013年11月26日下午 14:30- 18:00时举行《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订稿)》(以下简称《条例》)听证会。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10月24日发布公告,公布立法听证会听证议题以及听证陈述人的组成和产生,以及市民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办法。
深圳新闻网记者了解到,本次听证会主要针对《条例》中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同意见的问题进行听证。
听证的主要议题包括:对献血站(点)的规划有何要求、是否需规定献血者的年龄上限、关于两次采全血或单采红细胞的间隔期问题、如何为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提供便利、对无偿献血表彰的方式有何其他建议、如何对无偿献血者权益进行保护以及发挥无偿献血志愿者在无偿献血事业中的作用等问题。
同时,深圳市政府法制办也将考虑选择听证会报名者提出的其他较为集中的问题进行听证。
据悉,本次听证会陈述人12名,包括市民代表10名(含无偿献血者代表5名)、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代表1名、市血液中心代表1名。
本次听证会还设立旁听席,旁听人员约20人。旁听人员原则上由法制办根据市民报名先后顺序等情况确定。
市民代表通过报名遴选方式产生,其他代表通过所在单位推选后由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办邀请的方式产生。
深圳市市民均可以报名参加听证会。有意参加听证会的,请填写附件三《听证会报名表》的全部内容,并于2013年11月11日前以邮寄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社会法规处(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西区C5079,邮编518026,电子邮件地址:wangli@fzb.sz.gov.cn,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82107205、82105257,传真:82002930)。
听证代表名单、听证会地点将于2013年11月19日前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