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365体育论坛网址_世界杯365bet_亚博和365是一家的吗常委会报告200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市审计局今年对深圳市200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365体育论坛网址_世界杯365bet_亚博和365是一家的吗常委会报告了审计情况及截至报告日的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有关部门和单位就审计发现的问题到会作出说明并回答了委员们的询问。根据市365体育论坛网址_世界杯365bet_亚博和365是一家的吗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市审计局认真督促各责任单位加强整改,各被审计单位积极整改,采取措施改进管理,整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市监察局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逐一进行了调查,认为审计发现的问题基本属体制性、政策性或制度性问题,且大多已按审计意见整改,不再问责。
一、关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委对2008年度有23.07亿元未纳入预算收支管理的情况进行了说明。23.07亿元中,部门预算管理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1.82亿元、罚没收入5.27亿元,属于当年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非税收入结余,主要是为了控制收入进度、保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已于2009年上半年结转入库;自收自支事业单位执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4.42亿元,市财政委考虑到执收单位的经费保障形式是自筹的,而且收入规模变化比较大,暂时未将其列入预算管理;市水务局的源水费收入8.37亿元、城管部门的收入0.92亿元等收入,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市财政委今后将根据审计意见及国家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逐步把应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预算,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的收支管理。
对于历年已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节约资金7.28亿元未转回预算内重新安排支出的问题,市财政委认为,由于政府采购项目大多为跨年度支付的项目,支付时间长,有些项目支付时间甚至长达三年以上,因此对政府采购专户中的结余资金进行彻底清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的难度,只能从间隔时间较长、支付已完成的采购项目着手,逐步进行清理。目前市财政委已着手对三年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清理。由于未执行完的采购项目指标划入政府采购专户时已列为当年预算支出,节约的采购资金不属预算内上年结余资金,市财政委将视我市预算收支的具体状况,综合研究是否将节约资金全部纳入下年度预算进行重新安排。
(二)关于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关于16家公司未足额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问题,市地税局及时召集各相关区局主管科室、16家企业的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召开审计意见整改工作布置会议,采取措施将企业欠缴的税款催缴入库。各主管区局均已向涉及企业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敦促企业尽快足额缴纳税款,其中龙岗区局制定了相应的追缴计划和方案,福田区局领导与相关公司财务负责人谈话并宣传解释税法的相关规定。截至2009年9月30日,16家公司中有13家公司已补缴完税款,其他3家企业一次性补缴税款存在较大压力,尚未缴清。市地税局将继续加大催缴力度,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争取尽早将税款催缴入库。
关于9家基金管理公司将基金持有上市公司股票以及购买公司债券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挂账未上缴的问题,市地税局在督促基金公司将扣缴并挂帐的个人所得税款解缴时,托管银行以基金管理公司并非个人所得税的法定扣缴义务人、证监会无相关规定为由,拒绝将资金划出。为此,市地税局一方面在认真调查的基础上,要求各基层局加强对上市公司、发行债券企业以及基金管理公司的税法宣传和纳税辅导,督促上市公司、发行债券企业履行扣缴义务,防止再度出现上述混淆扣缴主体、占用税款的情形;另一方面,加强同国家税务总局的沟通,请求国家税务总局能考虑到该问题产生的特殊原因,以文件形式明确将基金公司已扣缴的个人所得税款就地入库,并协调证监会要求托管银行将款项划出。
(三)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关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临聘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管理有待规范的问题已得到了整改。2009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深圳市解决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府办〔2009〕83号,下称《方案》)以及《关于印发深圳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办〔2009〕84号,下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规定学校按照教育规律和教学实际,在事业编制空缺限额内聘任临聘教师,临聘教师数不得超过事业编制的15%—20%。市区财政部门按编制拨付人员经费,临聘教师工资在空编经费中列支。2009年8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新的《深圳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办法》(深编〔2009〕53号),规定了学校附加编制和专项员额配备。学校在附加编制中按照一定比例配备现代化设备管理人员、教科人员、心理教师以及安全管理人员编制。专项员额则包括机动员额和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员额。其中机动员额按学校教职工基本编制的一定比例(中学不超过5%,小学不超过4%)配备,用于因教职员脱产进修、长期病假、产假、支教等临时聘请专任教师或其他教职员,所需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部门按相应标准核拨,由学校专款专用。实行寄宿制的学校,可按照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与寄宿制学生之比1:120的标准,核定学生宿舍管理服务人员员额,人员经费由本级财政保障。此外,中小学后勤服务人员实行社会化,后勤服务所需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为进一步明确学校非教育教学管理费标准,市教育局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深圳市中小学非教育教学管理费核拨标准的意见》上报市政府审定。该《意见》明确学校按在校生一定比例配备非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并规定了非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经费标准。上述三项措施,基本解决了学校临聘人员编制不足和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的问题。市教育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对学校临聘人员工资福利的预算支出管理,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关于深圳大学本部科研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深圳大学认为科研经费的收入和支出具有不确定性。一方面科研项目主要是由教师个人或科研团队独立申请立项,科研经费的立项数目、到帐金额及到帐时间均具有不确定性,在年初时无法预算出当年的科研经费收入;另一方面,由于科研项目的经费支出主要是根据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来确定,经费经常需要跨年度使用,甚至多年使用,因此年初无法预计出当年的科研经费支出预算。由于科研经费的特殊性,历年来市财政局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都没有要求将科研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只要求在决算中编报。目前该校已与市财政委进行沟通,待市财政委明确要求将科研经费列入部门预算后,该校将按具体要求进行编报。
关于深圳大学年初无预算、无申请动用历年事业基金结余的问题,深圳大学进行了说明,主要是由于2008年该校临时超计划扩招学生和筹办医学院,经费开支大大增加,至12月15日就全部用完当年的财政拨款,于是紧急动用历年事业基金结余2 787万元,保障学校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对此,该校采取如下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学校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将经费结余情况反馈给用款单位。二是强调预算的刚性,要求各用款单位严格执行年初预算安排,不得突破预算。三是加强统计分析,多方收集信息,预测年终收支情况,如出现经费缺口,该校将提前向财政部门提出用款申请。
关于深圳大学2008年度应缴款未按时缴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调查结束时,有关资金已全部上缴市财政专户。深圳大学表示,今后将进一步提高预算外收入的准确性,按时缴纳财政专户款。如当年有超收,该校将及时向市财政委提出追加预算外收入额度。
二、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对于市科技研发资金2008年度无息借款、贷款贴息支出低于规定比例的问题,市科工贸信委解释,原市科技和信息局2008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与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与协调,制定了《2008年度科技研发资金支出结构安排》计划并报市政府批准,2008年的无息借款和贷款贴息支出的比例关系与2004年制定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有所不同是按照正常程序调整的结果。鉴于管理办法中有关借款与贷款贴息的比例等规定已滞后资金管理需要的情况,市科工贸信委2009年启动了对《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形成了较为成熟明确的思路和定位,目前已出初稿并在本单位内部广泛征求意见。
对于资金后续检查监督、验收评估不到位,部分项目到期没有验收评估的问题,市科工贸信委进行了整改。目前10个未及时进行验收的项目已全部通过验收。
对于市科技研发资金未及时拨付的问题,市科工贸信委认为,截至2008年12月底预算内安排的款项基本拨付完毕,未拨款项大部分属于事前资助。按照规定,事前资助项目需要和企业签订合同之后方可拨款,由于企业填写、修改合同和审批时间较长,这部分资金基本都在2009年初拨付。为了改变审批环节多、流程长的状况,市科工贸信委采取如下措施整改。一是在制度上理清职责,减少多部门负责的环节,规定了部门内和跨部门审批的时间要求。二是在时间节点上,做到早计划、早安排。2009年的计划在上一年底发布指南,年初截止受理,集中考察、评审,截至6月30日已审定766个科技计划项目,下达经费6.99亿元,占年度预算总经费的67.4%;9月底完成全年重大项目的所有环节,10月下达经费1.31亿元,占年度总经费的15%,余额将在年底前下达完毕。
关于深圳市精联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在审计发现该企业有挪用现象后,原市科技和信息局立刻行动,已责成委托借款单位将该笔借款安全收回。市科工贸信委认为,专项资金的委托借款项目在审批流程、部门职责等方面有不明确的地方,结合本次机构改革,该单位正和相关委局协调,进一步理顺职责,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一是完善监管制度,与财政部门、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有关资金帐户的监管。针对无息借款资助计划,在和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的基础上,和担保机构协商签订明确的责任协议。二是加强指导,规范使用科技研发资金,所有事前资助项目都要和企业签订合同,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同时要求企业有关负责人阅知经费管理办法并且进行确认。三是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办法,在修订后的《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中将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相应的监管责任,进一步规定企业的责任等。
(二)关于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存在的问题。对于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至今尚未制定统一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的问题,原市贸工局已会同原市财政局起草了《深圳市支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召集本部门有关处室进行座谈并征求意见,与原市财政局进行了反复多次的沟通与交流。目前,该管理办法已进入报批程序,由市科工贸信委、市财政委会签文件报市政府审批。
对于市外贸发展基金2008年度有偿使用的5.96亿元未在该资金的相关会计科目中核算反映,也未在相关的会计报表中反映的问题,市财政委做出解释并进行了整改。由于清理历史遗留问题,上述5.96亿元中有2.96亿元在市财政委集散账户制度改革后仍保留在原有的外贸发展资金专户中进行会计核算,有单独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反映,目前市财政委已按照审计意见将其与集散账户的“外贸发展资金-外贸委托银行贷款资金”合并核算。另外3亿元资金是市财政委统筹调度的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外贸发展,以一年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在商业银行,由市财政委与银行签订协议,银行以相同资金数额支持外贸企业。市财政委拟在2009年预算超收中安排,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后计入外贸发展基金。
三、关于国土使用权出让收支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土地使用费历年拖欠金额有待追缴的问题,原市国土房产局已拟订了《深圳市土地有偿使用金征收办法》,对原行政划拨、改变用地性质功能、国有企业改制约定的按年度缴纳土地收益等应缴而未缴足全额地价的用地按年度征收土地有偿使用金,现该办法草案已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市规划国土委将积极推进有关法规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对于历年拖欠的土地使用费的单位(或个人),市规划国土委将继续采取地毯式上门巡查、清查、发放催缴通知书、电话催缴、发布通告等措施催缴,并将土地使用费清缴作为办理产权登记业务的前置条件,努力收回欠缴的土地使用费。
(二)关于土地储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对于城市化转地可建设用地入库率不足的问题,市转地办通过加强协调,积极推动特区外各区政府和管委会加快转地收尾工作。按照“地上经济利益关系已理清,无非法占用”的移交标准,目前宝安、龙岗两区正逐步清理移交。对于移交的土地,土地储备机构按照移交一块、管理一块的原则就近捆绑委托管理,待达到一定的规模后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委托管理单位。
对于储备土地入库手续不合规的问题,由于目前在管的储备土地上存有大量的征转地及用地遗留问题,如资料缺失、经济关系补偿不清、租赁关系未解除等问题,导致储备土地被非法侵占的现象比较严重,解决这些问题涉及土地政策、执法等一系列问题,情况十分复杂。目前,特区内已启动了储备土地征地情况核查工作,待权属核实无误后,将统一办理储备土地入库手续;特区外正在完善储备土地清查成果验收工作,待验收完成后,将重点转入储备土地遗留问题的处理及完善储备土地入库工作。
对于土地储备管理信息系统不健全的问题,目前储备土地清查数据已按规范格式整理,待特区外储备土地清查成果验收完成后,可建设用地数据将集中导入储备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同时,结合储备土地清查验收工作,形成了一批储备土地地块数据档案,待相关成果确认后,将尽快立卷归档。
(三)关于规划前期费的部分支出项目缺乏计费标准的问题,自2008年起,原市规划局已将城市规划前期费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集中采购平台,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程序化方式解决收费标准依据不足的项目。为补充完善规划设计和国土资源管理项目收费标准,规范和指导我市相关行业收费,促进市场规范、有序管理,市规划国土委开展了规划设计和国土资源管理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已形成《深圳市规划设计和国土资源管理项目计费汇编》初稿(其中规划设计部分已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按程序报批后即可发布实施。
对于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收回的问题,原市规划局在审计期间已及时收回结余资金。自2009年起,市规划国土委已将外包项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计划,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该委将进一步加大项目监督力度,严格项目验收程序,完善项目的过程监督,做好对下属单位资金使用的全程监管工作。
四、关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 关于部分重大项目建设前期准备不充分等问题,市审计局要求建设单位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同时加强审计监督,促使各建设单位充分做好前期工作,尽量杜绝工程设计变更,切实提高建设管理的科学性,力保全部项目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建设。相关建设单位表示,要认真总结建设经验、吸取教训,在工程前期工作深度没有保证的情况下,不开工新的建设项目。在新开工的项目中,加强项目管理的前期工作和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强对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监督工作,从深、精、细等方面严格把关,严格要求,将设计变更减少到最低限度,力求少增或不增合同外项目,杜绝工程结算价超合同价较多的情况。建立健全建设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对工程的前期工作、工程建设招投标到运行管理各个环节实现规范化管理,以建立规范、高效、透明的运作机制。
(二)关于部分基层建设单位建设管理水平低下的问题,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学习,组织工程项目管理人员重点学习《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基建项目流程,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对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有关的要求和职责要列入监理合同,同时对工程结算委托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造价咨询单位进行认真审核,防止施工单位在送审结算中多计工程量、变更投标单价等。三是加强技术管理,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按照下达的投资计划和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及项目总概算,委托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限额设计,为做好项目投资规模控制打下基础。
(三)关于部分项目未按规定移交建设资料,影响项目结算和竣工决算的问题。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在原大工业区规划国土局分局撤销后对未完工的项目继续开展建设、对已竣工的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对于原大工业区规划国土局分局移交项目存在的问题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一是对早期竣工项目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结算清理,具备结算条件的马上办理结算,不具备结算条件的发函告知各施工单位,积极催办结算。二是对近两年主体竣工的项目进行清理,对不需要再建设的项目办理结算、决算;对还有分部分项工程未完工的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办理结算,使之具备决算条件。三是规范项目资料存档和保管工作,成立了档案室并设专人管理档案资料。三是设立专人分管、督办项目决算工作,新开工项目实施单独核算,同时聘请有资质和经验的咨询公司参与项目决算工作,加快决算工作进度。
(四)关于个别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机构工作质量低下的问题。针对留仙洞超大规模集成电路园(二期)项目土石方专用道路(第二阶段)工程结算存在的问题,项目代建单位深圳平南铁路有限公司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表示在今后的工程管理工作中,严格按政策法规办事,加强对送审结算资料的监督把关,不断提高建设管理水平。对于深圳市华兴发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未严格审核工程造价的问题,原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市审计局移送的材料进行了核查,依据《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于2009年10月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