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3月3日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经过审查,并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决定同意市财政局局长及聚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深圳市200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深圳市2003年本级预算。
会议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计划预算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各项建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坚持依法理财,认真执行本次会议批准的深圳市2003年本级预算。要加强财税征管,努力增加财政收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严格支出管理;继续推进部门预算等各项改革,努力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制,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