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八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24日表决通过:
免去:
王国宾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涛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丽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冠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发布时间:2007-07-30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四十八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7年7月24日表决通过:
免去:
王国宾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江涛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丽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冠明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