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士明辞去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汪开国辞去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发布时间:2014-08-29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士明辞去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
汪开国辞去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