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十一号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10年7月26日表决通过:
任命:
陈剑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史仲凯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泽桐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七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刚、李祖坤、李伟民、刘晓萍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发布时间:2010-07-28
任命:
陈剑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免去:
史仲凯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陈泽桐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七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刚、李祖坤、李伟民、刘晓萍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