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接受李华楠辞职请求的决定
(2011年12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华楠辞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发布时间:2011-12-28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接受李华楠辞职请求的决定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华楠辞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