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聂振光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2-25 打印 返回 (2015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 接受聂振光辞去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