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六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3月13日表决通过:
免去:
张彬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奚向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昌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詹旭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现予公告。
发布时间:2007-03-19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三十六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3月13日表决通过:
免去:
张彬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奚向阳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黄昌荣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詹旭伟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