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一六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9月24日表决通过:
任命:
邝肖华、韩友营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丁凤鹏、方旭、方嘉凡、余姗珊、陈海涛、周利、周洁、黄晓晖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永篡、房林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发布时间:2009-09-25
第一一六号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09年9月24日表决通过:
任命:
邝肖华、韩友营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丁凤鹏、方旭、方嘉凡、余姗珊、陈海涛、周利、周洁、黄晓晖为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陈永篡、房林的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