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3日表决通过:
任命:
郭毅敏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昝龙应、王挥、李育元、陈文全、张永彬、岳燕妮、曹启选、钱翠华、许保疆、钟波、郭勇忠、王利萍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勇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潘祥昌、罗树和、廖昭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1月23日
发布时间:2005-11-24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11月23日表决通过:
任命:
郭毅敏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昝龙应、王挥、李育元、陈文全、张永彬、岳燕妮、曹启选、钱翠华、许保疆、钟波、郭勇忠、王利萍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勇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潘祥昌、罗树和、廖昭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