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1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选举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
发布时间:2017-08-18
(2017年8月17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8月22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1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选举深圳市人民政府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