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渤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渤辞去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发布时间:2020-04-01
(2020年3月31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刘渤辞去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本决定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