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1月16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深圳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深圳市201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1年本级预算;
五、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