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时间:2012-01-12 打印 返回 (2012年1月12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白新潮检察长代表市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2011年度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