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21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09年2月23日举行,会期5天。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深圳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深圳市200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09年本级预算;
四、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选举;
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