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7日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
深圳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2年1月8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深圳市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深圳市201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2年本级预算;
四、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修订草案);
八、审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草案);
九、选举;
十、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