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 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的决定
(2017年12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10月24日由时任深圳市市长许勤代表深圳市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
发布时间:2017-12-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 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的决定
(2017年12月12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2016年10月24日由时任深圳市市长许勤代表深圳市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市与吉尔吉斯共和国比什凯克市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