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七十八号
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12月29日表决通过:
任命:
叶青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岳燕妮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金融法庭副庭长;
王晶晶、李永康、李扬、席倩文、冯秀远、吴颂、耿艺、马宏记、杨晓玲、孙静、官锋、陈蕾仰、高小丽、林雪、肖逸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慈云西为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郝以明为深圳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罗剑青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岳燕妮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破产法庭副庭长职务;
慈云西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杨爱云、肖艾新、谭卫安的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叶青的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