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选民名单
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1)选民名单必须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公布。
(2)一般采用在本选区张榜公布的形式。
(3)选民名单的格式应当由选举委员会统一规定。
(4)选民名单可以按选区公布,也可以按选民小组公布。
(5)选民榜应当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字迹要清晰、工整,民族地区要使用民族文字,便于观看。
(6)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及时组织选民看榜,如发现有漏登、错登、重登的,要及时依法纠正,然后再行张榜公布,直到准确无误为止。
发布时间:2021-07-22
公布选民名单
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这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是:
(1)选民名单必须以选举委员会的名义公布。
(2)一般采用在本选区张榜公布的形式。
(3)选民名单的格式应当由选举委员会统一规定。
(4)选民名单可以按选区公布,也可以按选民小组公布。
(5)选民榜应当张贴在公共场所的醒目位置,字迹要清晰、工整,民族地区要使用民族文字,便于观看。
(6)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及时组织选民看榜,如发现有漏登、错登、重登的,要及时依法纠正,然后再行张榜公布,直到准确无误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