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联合提名
代表联合提名是代表大会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之一,从而实现党内民主与国家形式的民主有机结合。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省级30名以上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20名以上代表、县和乡两级1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10人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同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
发布时间:2021-06-17
代表联合提名
代表联合提名是代表大会选举候选人的提名方式之一,从而实现党内民主与国家形式的民主有机结合。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省级30名以上代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20名以上代表、县和乡两级1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选举法第二十九条规定,10人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联名提出的候选人同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具有同样的法律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