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委员提出,在调研项目中增加“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此外,该立法计划在报请市委批准过程中,市领导提出在调研项目中增加“宗教管理条例”。经研究,《表决稿》增加了两个项目,即《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宗教事务条例》(修改)。
二、有委员提出,预备项目与调研项目比较多,能否删减一些项目。此外,该立法计划在报请市委批准过程中,市领导提出,预备项目与调研项目的重点可以更集中些。经研究,《表决稿》暂不对预备项目和调研项目进行删减。在立法计划表决通过后,法委将拟定《立法计划实施意见》,建议相关委员会会同对口联系单位,根据立法计划指导思想的要求,挑选出预备项目与调研项目中的重点,体现在立法计划实施意见中,并明确相关责任。
专此说明。
法制委员会
201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