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6年1月8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月31日在深圳市民中心召开,会期4天半。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审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三、审查深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深圳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深圳市2016年本级预算;
五、审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六、审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审议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修订草案);
九、其他。